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为财政全额拨款补助公益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人员编制5名,其中岗位设置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勤人员1名,领导职数设馆长1名、副馆长1名。新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隶属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建档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计划及城建档案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县(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2.依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负责收集和保管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管理。
3.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利用、信息交流、咨询服务和各种编研工作。
4.负责城建档案人员业务素质建设,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5.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委托,开展城建档案的执法工作。
6.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