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余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新余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新余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余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保障制度政策法规,参与制定与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调查调研,拟订住房保障制度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项目计划、规划设计、租金筹措、工程招投标和施工管理工作;
(四)负责住房保障申请对象的受理、公示和认定等工作;
(五)负责廉租住房资金的归集、房源调度、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六)负责廉租住房租赁家庭的租金收缴、维修与物业管理工作;
(七)会同物价部门制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最高限价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八)建立住房保障家庭信息管理系统和建设资金,房屋租金的管理系统;
(九)负责对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对配售、配租的住房进行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十)承办市住建局交办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套部门预算单位新余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设有科室3个(经营管理科、工程管理科、人秘科)在职实有人数7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新余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新余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148.54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11.89万元,上年结转36.6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1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减少43.54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减少、预算支出减少等。项目支出46.52万元较上年增加19.82万元,主要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等。
按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113.78元,较上年减少40.5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减少,预算支出减少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万元,较上年增加3.34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8.9万元较上年增加13.53万元,主要是各项缴费基数增加等。
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5.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08万元,较上年减少7.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8万元,较上年基本持平。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0.8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94万元,主要是遗嘱生活费补助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1.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2.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五)国有资本经营
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8.28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 1.35万元,增长 19.48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其中:取暖费0.8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工会经费0.61万元;水费0.5万元;咨询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3.36万元;其他等费用1.0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未开展重点项目。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新余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事项。
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车改革后,不存在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购买公务用车需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
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反映城乡社区规划制定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反映城乡社区规划制定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