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及时更新市住建委权力清单,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公开;制作并公开市住建委责任清单,规范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提供,依法规范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2.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加快推进企业、个人、项目数据与日常监管工作联动,提高工作效能。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开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相关信息。加大不良行为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都向社会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挂牌督办的违法违规案件信息、典型案例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3.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公开,让广大农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二是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和反馈力度,更好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督促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落实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制作、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确保危房改造农户知晓政策;要求地方严格实施“农户自愿申请、村集体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认定程序,乡、镇、村负责不同阶段信息和结果公开;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一卡通”账户管理制度,实现资金分配公开;对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实现结果公开。
4.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等信息。
5.推进年度工作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事及奖罚等信息。及时更新领导信息、科室及委属单位基本信息和工作动态等。
新余市住建委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