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正确指导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公开意识,规范公开流程,夯实公开基础,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有效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助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按照常态、及时、有效、易获取、易认知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优化、细化公开目录体系。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全面公开规章文件、组织机构、工作动态、财务管理、技术标准、建议提案答复等政府信息,及时公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16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件事项,及时发布部门预决算信息等。2023年,在市住建局网站和 “新余住建”微信公众号及微博、更新各类信息1987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255.7942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本机关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3件。所有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进行答复。未收到公众反映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满的意见,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局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审批,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客观、准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对局网站行政法规文本进行了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创新局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加强信息归整和分类,强化网络安全防护,完善专题专栏专区建设,不断提高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积极融合“新余住建”微信公众号、“新余城建”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住建行业政策和动态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打造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能,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组织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文件、会议精神,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局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力度。在局网站公开政务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55.79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3

0

0

0

0

0

7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9

0

0

0

0

0

5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3

0

0

0

0

0

7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程度不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广泛性、便民性仍需加强;二是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图文解读或视频解读质量还需加强。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以依法便民为重点,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为基层和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共服务水平,助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一是持续提升业务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深度和力度,持续做好重点领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信息公开,方便公众获取更加丰富、真实的信息,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强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理顺归类逻辑,规范发布管理,融入图文或视频等方式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打造便捷、全面、权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下载查阅(http://zjw.xinyu.gov.cn)。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长青北路311号,邮编:338000,电话:0790644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