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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新余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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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年8月6日,我市制定印发了《新余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了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明确了实行购房财政补贴:凡在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2月8日期间,以家庭为单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由受益财政给予以下补贴:属首次购买的,给予 2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 100 元/平方米补贴。

《措施》降低了企业开发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律、政策规定的一律取消,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收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一律按低限收取,严禁收取清单外的费用。

调整土地出让金的付款期限,新出让的土地首期付款按50%缴纳,剩余50%可在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

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办理报建手续时先按50%缴纳,余款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清。

《措施》支持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对经营和销售正常的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贷款审批效率,合理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规模。对出现滞销和资金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能采取简单抽贷方式,保持企业现有房地产开发贷款存量余额,应通过政府、房企、银行、承建商的合作协调机制化解风险,共同维护市场稳定。

《措施》下调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按揭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 30%,按揭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

《措施》下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上调了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

《措施》支持房地产业协会开展第二届“百城千企万店房地产消费季”活动:全力支持房地产业协会开展第二届“百城千企万店房地产消费季”活动,开展线下大型房地产展销活动、线上展销、直播看房,对冲疫情影响,营造预期向上、热市的氛围。

《措施》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对已报建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允许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规划设计,降低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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