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解读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与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2019年6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建城[2019]2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市住建局委托新余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新余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新余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主要包括六个部分内容,分别是概述、小区面貌改观、房屋功能改善、基础设施改造、居住环境改优和现状调查样表。
第一部分是概述。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改造标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应紧扣《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建城[2019]2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建设标准和配套指标偏低等客观缺陷,将老旧小区按3个标准、4个项目、22个具体内容、全要素覆盖进行改造。
第二部分是小区面貌改观。主要包括拆除违建、安全防范设施、建筑悬挂物处理、环卫设施整治等内容。
第三部分是房屋功能改善。主要包括节能改造、屋面修缮、立面整治、楼道整修、建筑消防、建筑防雷、电梯加装等相关内容。
第四部分是基础设施改造。主要包括综合管线整治、道路交通整治、无障碍设施、亮化、停车设施等内容。
第五部分是居住环境改优。主要包括特色培育、绿地与景观、文体休闲设施、适老化改造、标识系统、海绵建设、临街牌匾整治、亮化物理环境等提升内容。
第六部分现状调查样表。主要包括物业调查表、居民入户调查表、小区现状调查表、社区物业改造选项调查表、临街风貌基本情况调查表。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
2019年9月30日,征求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房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分宜县政府、渝水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仙女湖区管委会、国网新余供电公司、市燃气公司、市水务集团16个单位的意见,现将有关单位回复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回复无意见的有11个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分宜县政府、渝水区政府、市水务集团。
(二)未回复意见的有5个单位:市城管局、高新区管委会、仙女湖区管委会、国网新余供电公司、市燃气公司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