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规定》文件解读
一、规定的背景与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管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保障性住房的配租和后续管理行为,确保公共资源的公平、公正、公开使用,更好地为承租家庭提供服务,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0〕67号)、《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赣建字〔20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建保〔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新余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规定》。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新余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规定》共分十章。
第一章是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变更。明确了申请人变更、增加、退出的条件。
第二章是公租房调整。明确了调整的原则、条件、程序、不予调整的情形。
第三章是入住和退出管理。明确了入住、退出办理流程。
第四章是监督管理。明确了腾退公租房的情形,相应的处罚标准。
第五章是年度审核。明确了动态审核的内容、方式方法。
第六章是租金管理。明确了租金催缴的流程、重点优抚对象租金收缴标准的依据。
第七章是维修管理。明确了日常维修报修流程、验收程序、台账管理。
第八章是营业用房管理。明确了营业用房市场化拍租、转租的程序。
第九章是公租房配租管理的监督检查。明确了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失职渎职的处理。
第十章是《新余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规定规定》实施起始时间、有效期限。
三、联系方式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07、308室
联系电话:6449945、6448955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6日




